第129章
书迷正在阅读:淤青、枉生录2——花尽酒阑春到也、偷情二三事、哦,是性欲啊、嫩芽、烂熟莓果真的爆酸、三张剧票(兄妹骨科)、白鸽(gb)、风禾尽起
“这唯一的机会,我想留给我自己。” “抬头。”丁凯复冷声道,“你要真想跟我谈,就看着我的眼睛谈。否则你说的话,我一个字也不会信。” 余远洲肩膀僵住了。随后他缓缓抬起头,看进丁凯复的眼睛。 他的眼底有泪,他亦然。 “你喜欢我。远洲。”丁凯复忽然就笑了。笑从眼睛里滑出来,在脸上拉出一道曲折的光带。 “你找个镜子照照,瞧瞧。你眼里有我。你明明喜欢我。”丁凯复嘴上笑着,眼却流泪。流个不停,不知道流个什么东西。 丁凯复从有记忆开始,就没因为啥哭过。他一直以为,只有孬种才哭。眼泪是自怜,是矫情,是软弱无能。他不需要这种东西,他想要什么,会靠自己的能力去抢,去夺。 直到他爱上了余远洲。 他为余远洲流的眼泪,简直比尿还他妈多。 他这才明白,原来眼泪能有这么多种含义。同情,心痛,感动,悔恨,求而不得,无能为力。 还有最痛的有一种,爱。 爱,让他从一个无所畏惧的亡命徒,变成了个悲春伤秋的小姑娘,从早到晚净合计那些个没皮燕子的事儿。 记得有一天,他不小心杵着手指了,疼得直嘶嘶。忽然就想起自己曾把余远洲手腕勒成大水萝卜。艹,那得多疼啊。哭。 第二天清晨楼下过白事队,放着凄婉的丧乐。他躺在床上,想来人终有一死,他和余远洲都不例外。人生就那么几年,哪来的什么永远。艹,真jb难受,又哭。 晚上从公司回来,看到路边小情侣靠着路灯搂脖子腻歪。想起自己也这么搂过余远洲。怎么就鬼迷心窍,把好好的人给作走了呢?艹他妈的,还是想哭。 没有余远洲的日子,慢得要熬。一秒似一分,一分似一日,一日似一年。慢得撕心裂肺,慢得抓心挠肝。 可熬过去了,又觉得快。一年过去了,又一年过去了。未来越来越少,悔恨与日俱增。 人生短短几十年,本就不够他爱。更别提现在两人之间,隔得这么远。他像爱上了鱼的鸟,在岸边急得来回乱转,不知道该怎么办。 余远洲看他哭,也憋不住了。别开脸,镜片晃着青白又疼痛的光。 “就算我喜欢你,那又怎么样呢。”余远洲特意把又字咬得很重,带着绝望的颤音,“付金枭,你曾说我傲慢。对,我是傲慢。所以我当不了贱骨头。不管我对你有没有感情,我都不会和你在一起。我一看到你,就会想起你对我做过的那些事。每个清明节,每个雷雨天,我都羞耻难堪得睡不着觉。如果我接纳了你,那我就再也无法接纳我自己。” 青白的墙,一会儿模糊,一会儿清晰。火柴盒似的会见室,像一口深井,小得让人窒息。 半晌,丁凯复开口了。眼泪已经爬满了他的脸,顺着下巴颏儿往下滴答。 “我是不是...这辈子...都...没有机会了?”他问道。 余远洲嘴张了张,到底是没说出那个「是」字。 丁凯复的这句话,太绝望了。就像是把脖子伸到铡刀下的犯人。而那个「是」字儿,就是监斩官扔的斩首令牌。 余远洲终究是没忍心直接回答,迂回地劝道:“你才刚过三十,往后的人生还很长。你当年那么爱韩秋阳,后来不也放下了。没了我,你还会遇到下一个。下一个,永远都是最好的那个。” “没有上一个。也不会有下一个。”丁凯复哽咽着摇头,“你说要给我当媳妇儿来着。我当真了。我当真的。我钻戒都买好了,每年都上金鹿约席。我做错了,我很后悔。我爱你,想好好对你。可我不知道到底怎么做,你才肯信。”他看着余远洲泪流满面,“远洲,我心都能挖出来给你看。” 丁凯复的声音带着nongnong的祈求,可怜极了。那么强势霸道一人,哭起来竟像个找不到家的小孩儿。 余远洲不答,头垂得很低。眼泪从眼眶里掉出来,一颗颗地,或砸在拳头上,或落在镜片里。前一颗guntang,后一颗又冰凉。 “金枭。我求你。你要是真喜欢我,就放过我吧。这颗心被你扎了太多刀,已经烂了,空了。“余远洲抬脸看向丁凯复,恳切又绝情地道,“它只有离了你,才能慢慢变好。” 这话一出,就听丁凯复倒吸一大口气,从喉咙里发出ger的一声气音儿。 他猛地往后仰头。咬肌紧绷绷的,一跳一跳。听不见他哭,只是头往后重重顿挫着,像是被人勒住了脖颈。脸和脖子都泛着不正常的潮红,犹如忍受剧痛。 这颗心,只有离了你,才能慢慢变好。 听听。听听。多么绝情,狠心,没有余地。偏偏又是哭着说出来,带着一股壮士断腕般的坚定。 丁凯复知道,他自欺欺人的日子到头了。他那点侥幸,那点星崩儿的期待,全没了。 余远洲说得实在是太清楚了,一点退路都没留。这一次的谈话,和两人过往的那些争执不一样。余远洲没有遮掩,没有说谎。他拒绝得真情实意,坚决得板上钉钉。 丁凯复就维持着往后折颈的姿势崩溃。足足能有五分钟。而后他缓缓地拽回了脑袋。 这时他的脸上已经没有眼泪了。只剩下一种可怕的平静。 “好。”他说道,“但有一个条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