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搜书 - 耽美小说 - 每次都和渣攻做亲戚[快穿]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48

分卷阅读48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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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林恒出了公司,驱车离开,开了一段路,在前面的红灯路口缓缓停下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下班时间,周围是拥挤的车流和人群,林恒漫不经心扭头看向窗外,忽然视线顿了一下,眼睛微微起,眸光暗了暗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街角,几个人少年围在一起,对着一只白色的狗拳打脚踢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那狗挣扎着,可迎来的是更加激烈的殴打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林恒一张脸沉着,氤氲着无声的暴风雨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没多久,前面红灯转换成绿灯,林恒重新启动汽车引擎。



   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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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三分钟后,林恒拐了弯将车开过来,那个街角,几个少年已经不见了,只留下那里白色和血色的一团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林恒凑近了看,才发现是一只拉布拉多,被踢打得很严重,白色的毛发染了血,有一只前肢无力蜷缩着,似乎是鼓着了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它眼皮无力地耷拉,想睁开眼睛却怎么也睁不开,整只狗奄奄一息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林恒不知道它是不是有主人,但瞧着它这样子,必须得好好医治了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将外套脱下来,将受伤的拉布拉多轻轻包裹着,抱着他进车,放后座位上,往宠物医院去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很快就检查出了结果,身体里多处被殴打淤青,有两处像是被尖锐的石子划开了皮毛,出了血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其中一只前肢,确实骨折了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兽医轻轻给它处理伤口,感慨:“猫狗都是人类的朋友,怎么能这样肆意殴打,幸好送来的及时,要不然……而且……”



    



    兽医顿了片刻道:“而且这只拉布拉多的年龄应该有五岁了,可它明显看着比较小,体重很轻,只有其他同龄狗狗的一半重,我刚检查了下,它有明显的肠胃疾病,是先天性的,没办法治愈,要不是精细养着,估计早就死了。”



    



    林恒听着心就是一疼,又详细问了些后续的注意事项,处理完伤口,又吃了点狗粮,拉布拉多的精神才好了一些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抱着毛发恢复成柔软白色的狗,林恒站在宠物店门口,有些茫然,有一瞬间不知道该怎么办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按理说这样的狗应该是有主人的,可茫茫人海又去哪找它的主人,更何况……



    



    林恒低眸看着蔫蔫的,却往他怀里拱,动作亲昵的狗,更何况它受伤了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怀里的是一只拉布拉多,在车里看过去的第一眼,他就喜欢上了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紧了紧怀里的狗,他想着,若是他和程锦没有分开,五年的时间,他们大概也会有一只属于他们的拉布拉多吧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林恒低头轻轻蹭了下它的头,嗓音低低:“你跟着我好不好,我会把你当家人的。”



    



    半晌后,林恒唇角勾起,又说:“你不说话就是同意了,那我们回家喽。”



    



    拉布拉多仰头,露出一双湿漉漉的眼睛,似乎在无声地同意。



   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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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维格酒店,廖凡一回来,就看到程锦拼了命要往外面冲的身影,他连忙拉住,问了才知道是不见了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“老大,你不要急,我们先去酒店的监控室。”



    



    廖凡带着几乎要失去理智的程锦去了监控室,房间里没有监控,走廊的监控里,一个多小时前,曦曦从没有关严实的门出来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被经过的三个少年看到,半引诱半抓着往酒店外去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监控又切换到了酒店外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廖凡的手紧紧攥着,眉心蹙起,曦曦啊,你可不能有事,你要是出事了,你爸爸该怎么办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林恒离开后,五年的时间,程锦几乎把曦曦当成半个林恒,廖凡不敢想象,若曦曦出事,程锦会发疯成什么样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酒店外的监控,某个街角,清晰显示着曦曦被三个少年带走后,被他们用脚踢,用石头砸,曦曦从最开始的挣扎到后面的奄奄一息,奶白色的皮毛一点点沁出了血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一旁程锦眼瞳猩红,手紧紧攥起,嗜血的眸子几乎要扭断那三人的脖子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“我艹特么的,老子弄死他们。”廖凡狠狠咒骂,转身要出酒店,下一秒被程锦拽住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“老大,你别劝我,我去把曦曦抱回来,那三个兔崽子,特么的找死,我一定要去教训他们。”一直以来,廖凡身上都有一股狠劲,他破口大骂,根本忍不下去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“别走,你帮我看看,他,他是谁……”程锦声音喑哑,带着剧烈的颤抖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廖凡察觉到不对,扭头看,监控视频上,一个人用外套,将奄奄一息的曦曦包裹着,哪怕是隔着屏幕,也能看出他眸光和动作里的小心翼翼和温柔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约莫二十五岁左右的青年,黑色,剪裁得体的西装勾勒出他颀长又有些纤瘦的身材,面容俊朗,墨色碎发下,是一双琉璃般眸子,透亮得仿佛能藏进星辰般,熠熠发着光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廖凡乍一看第一眼时,吓了一跳,怕看错,又欺近了几分,脸几乎要贴到屏幕上了,半晌,终于确认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廖凡不由抓住一旁程锦的胳膊,因为太过激动和难以置信,言语有些含糊不清:“老大,是恒哥,是恒哥对吗,肯定是他,我不会认错的。太好了,老大,我们找到恒哥了。”



    



    廖凡控制不住抱住身体僵硬,眼睛依旧死死盯着屏幕的程锦,不曾想,下一秒程锦晕了过去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程锦昏迷了整整一个小时,据舒黎说,是这么多年来一直压抑的情绪突然得到片刻的放松,才晕的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廖凡得知不是身体的原因后松了口气,却也觉得悲凉。



   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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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因着不放心甜筒,林恒这几天上班下班都带着它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甜筒是那天收养的拉布拉多的名字,林恒给起的,起名的时候,他恍惚记起五年前,那条碰瓷的小奶狗,它叫布丁,当时他就想,若是他养狗,就叫甜筒,又甜又可爱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五年了,林恒克制不去回想当初的一切,可有些记忆总是不受控制,如同浪潮般,翻涌而来,林恒无奈又无能为力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晚上下班,林恒带着甜筒,开车去了爱乐大剧院,晚八点,是卢瑞钢琴独奏音乐会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抱着甜筒,林恒在后台化妆间见到了卢瑞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三十五岁的男人,眉眼温润,成熟又优雅,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“绅士”,见到林恒,卢瑞眉眼愈加柔和,揉着怎么都掩盖不住的喜悦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“阿恒,你来了。”卢瑞语气熟稔又温和,要不是林恒怀里有甜筒,就要与他拥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