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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

    G市又下雨,雨总是下的淅淅沥沥的,不是大雨,大雨会突如其来,如同恐怖袭击,小雨往往是温温和和,又压抑在人的心上,天空一片灰暗,一时之间,分不出来是白天还是夜晚。叶离水把胳膊盖在脸上,呈一个“大”字仰躺,她不是淑女,毫无疑问,被子只盖了一半,吸血鬼不会感冒。即使如此,房间里还是拉着深色窗帘,这个房间完全漆黑,拉着窗帘密不透光,完全和黑暗融为一体。突然地,房间外响起了敲门声,躺在床上的少女把胳膊放下,很明显她听到了敲门声,她显然要起来…她把盖在自己胸上的被子往上一拉,这被子厚实,盖在身上暖和,不用开空调。

    这位吸血鬼少女忘记了起来的目的,或者说,没有想过起来,任凭房门敲得震天响,也当做没有听到,那有节奏的敲门声没了,转而是简单的“咔哒”,再是灯被打开,驾轻就熟的红发男人若无其事地继续用四川方言叫叶离水起床。刺眼的灯光恍若太阳,叶离水从床上跳起,指着红发男人说:“你为什么会有我的房门钥匙啊?”

    红发男人,不,看略带稚气的脸,可以判断他死亡的时候还是个少年,他穿的也同样青春靓丽……是宽松的牛仔裤和休闲外套,他似乎毫不嫌冷。可能是僵尸的体质让他可以避寒。他从自己的口袋里摸出一根小铁丝,摇晃着说:“傻子,你反锁着门我怎么进得来,我撬开的嘛。”

    撬开的,原来是撬开的。叶离水刚松一口气,就觉得更加恐怖了,居然有人堂而皇之地撬锁,还叫她傻子。这毫无疑问更点燃了叶离水的愤怒,叶离水没必要的跟他争起来:“你才是傻子。”她突然发现有一些不对,没有餐巾纸乱丢在地上,没有吃剩的零食包装,吹风机也不在桌子上,桌子上没有任何东西,电视柜上也没有任何东西,就连垃圾桶里,也没有垃圾。她打开床头柜,发现柜子里的东西都被整到了盒子里,充电器之类的线缠绕在充电器头上,最后线头环绕在圈里。一切都井井有条,这个家干净得好像贼进来过,她大步流星走了出去,地板被拖的一尘不染,甚至可以倒映出摆放的家具,而沙发上的衣服无影无踪,被拖到了一个适中的位置,毯子呈豆腐块式叠放在靠枕的下方。

    叶离水恍然大悟,就好像发现了什么,苍帆骄傲地挺起胸,等待她的夸奖,为此咳嗽了两声,想让她注意到自己,她会说什么呢?

    苍帆,你可真有本事,跟你哥真像。

    类似于这种吧?

    “田螺姑娘,是田螺姑娘吧?我上次有在海边捡过贝壳。”叶离水并没有想到苍帆身上,她想到了自己曾在海边收藏过的贝壳,她兴奋地转圈圈,翻箱倒柜,找她的田螺姑娘,她就知道她好人有好报,yes,家政主妇,田螺姑娘,她等到这天了。“我的贝壳呢?”“在你的左边床头柜,最下面一个抽屉……”苍帆黑着线给她数她的贝壳,这个姑娘是个笨蛋,能够联想到他就怪了,只是个暴力笨蛋吧?苍帆评价人从来不会在意那人的长相,他也忽略了叶离水长得很好看这个事,他跟他哥都对女人不感兴趣,不属于那种“无论怎么样都一定要评价女性外貌”的男人,何况他曾进宫见过满堂的妃子。

    闹了半天,叶离水才知道是苍帆做的,苍帆有个毛病,看不得别人家乱,苍桦虽然也委婉地评价过她家乱,但不会像苍帆一样,直接趁叶离水睡着了,给家里来一个大扫除。餐桌上是苍帆做的鸡蛋面,还有一个盘子上放着鸡rou。不过它们都覆没在了辣椒和红油里。苍帆一边练拳,一边说:“你家的冰箱,是你家最干净的地方,应该反过来吧?叶大小姐。”

    他出拳有力,带着拳风,随着他的运动可以看见肌rou的起伏,很罕见,这个人虽然长得一张高中生脸,但身材跟高中生不能沾边,他的手上全是厚茧,肱二头肌发达,外套也遮不太住,他全身都肌rou发达,就像澎湃生长的树林茂密结实。

    叶离水这才想起苍帆说过他是将军,怪不得,一看就知道是练家子。少年从口袋里掀出一张符,叶离水的面刚吃进去第一口,就吐出来了,不光是因为这正宗的辣,还因为那张符变成了一柄长枪,被少年握在手中,那是一柄漆黑的花枪,与一般花枪不同的是,全然铁制,因此浑身漆黑,共长八尺,挥舞起来应该十分费劲,在少年的手上却如耍刀一般轻巧,仿佛那仅仅是张纸片,但是纸片在高速的挥舞下也有可能割伤人的手指,他的枪却好似杂技演员手中的玩具,不仅如此,红缨在动作之下绽放恍如花开,每一个动作的定格都透露出力量与美,在如今这个全体亚健康的社会,很难见到这样的功夫,叶离水本身也不是肌rou女,她白白净净,瘦瘦弱弱,十几年没有锻炼,全靠血族的天赋给了她力量与速度。叶离水把面再吃了一口,含着泪花说:“真辣。”

    虽然苍帆的练枪很好看,但她还是把重点放在吃上,在她看来,吃比练枪重要,苍帆听到她的话,枪又变回符纸,被他收回口袋,他说:“辣吗?”他作为一个厨师敬业地喝汤,神色如常:“还好吧。”他好像很不理解叶离水为什么觉得辣:“那就再煮一碗吧。”他自然不会硬逼着叶离水喝,把碗放在桌上,又进了厨房,叶离水说:“这个碗拿去倒掉吧。”她说这话无心,而苍帆一改之前的和善神色,面如恶鬼:“你要浪费食物?”叶离水抖了一下,说:“不浪费,不浪费哈哈哈哈。”苍帆又变了脸:“这才对嘛。那碗我会吃。”“是吗?你真不在意啊。我吃过了。”

    “在我那个时候,任何一口饭都珍贵无比,没有人会嫌弃食物的,就算做的不好吃,也要吃完。”苍帆认真地说,叶离水感到了一丝尴尬,她当然不知道食物的珍贵,不好吃就会倒掉,也不太珍惜食物,既然苍桦是当将军的,又用这种古代才用的花枪,必然是生在一个兵荒马乱的时代吧,又或者说,他是为了守卫边疆才出征的,最后战死沙场什么的……说到这个,她对苍帆还一无所知呢,苍帆已经关上了厨房的门,又是烧火的声音,过了几分钟,他端出来一碗清淡的鸡蛋面,冒着腾腾热气,递给叶离水,接着自己吃叶离水吃过的面,他对待食物确实很认真,连汤底都会喝完,叶离水模仿着他把汤喝完了,同样放在桌上,两个空荡荡的碗。

    叶离水开启了话题,挠着脸说:“刚刚真是不好意思啊,我忘记你的时代了。”

    苍帆看着她这么认真,抖了一下,然后忍受不住,笑了起来:“你不会以为我生气了吧?我才不会因为小事生气,男人的肚量是很大的。我是将军啊。只是你让我想起了我堂兄,他也不喜欢辣椒,第一次他来我家,我不知道,一桌子菜,全是红的,我还以为他不好意思,往他碗里夹。他硬着头皮吃下去,一直在咳嗽。”

    “堂兄?”

    “就是李昭云啦。用你知道的名字,他叫苍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