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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了一个多小时,采韵终于来敲门了。 我打开门,眼睛顿时一亮,采韵笑呤呤地站在门外,穿了一件黑色的吊带短裙,肤光胜雪,眉目如画。 看着我流口水盯着她看,采韵巧笑盈盈地举起右手中的几个袋子给我,我诧异地看了看袋子,发现有两袋是“阿玛尼”的衬衫,有一袋是“Evisu”的牛仔裤。 我平时虽然不穿这些奢移品,但我知道这三件估计价格已经上万元。 采韵笑着说:“不要谢我,这是你下午赢的战利品,我按照你平时的尺码买的,待会试试,不合适到楼下去换。” 我笑着谢了她,也很是感激她的心细,因为她知道把赢的钱给我,我是一定不会收的,但如果她亲手挑的礼物,我是会很乐意接受的。 采韵是个好女人。好女人就像自己的手,当你哪里痒了,哪里痛了,永远会第一时间帮你挠痒揉痛。 我穿上采韵新买的“阿玛尼”衬衫,她买的尺码刚刚好,她从来没有问过我尺码,但我很惊异她的目光如矩。 好衣服穿起来很舒服,只是我这么一个习惯随随便便的人,还是不太习惯太贵重的衣饰加身。 我们先一起到了新世界帝濠酒店大堂之GreenSpot绿宝酒廊,这是香港着名歌手玛利亚(肥妈)开的酒店,这是澳门很旺的酒吧,请了南非着名乐队及古巴10人大乐队从9点半就开始不停地演唱劲歌热舞 我和采韵边听歌边喝酒,喝到hight时,我们随人群又唱又蹦(当然采韵是又唱又摇),我们都像蒸熟的螃蟹又红又热。 我们不知不觉喝了两瓶的97年的法国fite(拉菲),采韵的前面的头发有几缕零乱,但别有韵味地散落在额前,湿润的红唇,晰白透红的脸蛋,在吊带裙里害羞地时不时探出半张脸的酥胸,美艳不可方物,让我看得不觉得有些呆了。。 采韵觉得不过瘾,又拉着我去回力球场的UFO的士高夜总会,继续着我们狂欢,也许是在异乡的缘故,我们尽情地喝着,蹦着,摇着,身边的烦事杂事被我们远远地丢到了对面的香港去了。 酒精在我们的脑袋里蓬胀,在我们身体里发热,刚开始我们还只是手牵着手,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,我们就抱在了一起,然后是脸靠在一起,最后我们的嘴唇就不自主地亲吻在一起了。 后来我回忆起这段情节,对老莫说,当时的情形就像雨天闪完电后,不打几声雷,好象有点不太仗义。 老莫则惯例鄙视地朝我比了下中指说,别装了,采韵这种尤物,有机会要上,没有机会创造也要上,你丫就装吧。 我承认内心深处是一直在渴望这个时刻的。但也不能否认,我之前就有这种机会,但我用我的理性压住了我的兽性。 大部分是因为月儿,小部份原因是我不想成为“梁子谦”。 都说鉴别男人的标尺,是下半身的勃起的时间与地点:随时随地都能发情的,那是个标准的畜生;何时何地都不能发情的,是标准的废物;借点酒发点情的,是个标准的男人。 很明显,我是个标准的男人。 如果你抱着怀里的美女,左手感受着柔软身体的娇嫩,右手感受着修长大腿的润滑,从一楼亲吻到十楼,然后绅士地送她回自己的房间,绅士地道声晚安。 那基本可以预见,第二天早上你一起床就会发现,你可怜的小弟弟已经被一把愤怒的剪刀裁剪成鱿鱼圈了。 我这人爱冒险,但从来不在女人身上冒险。 所以我直接送采韵回房后,在她没有表示反对的情况下(当然我也没时间征求她的意见),两人双双地倒在了床上。 轻柔的夜灯下,我欣赏着采韵那宛如会唱歌的身子,优美的曲线,皮肤柔软而润滑,胸挺拔而有弹性,当我的手在她身上轻轻抚摸,就好象轻弹着钢琴,一不经意就会流出迷人的曲子。 采韵的眼神迷离但充满了诱惑,她伸出纤纤的双手,搂住了我的脖子,带着我进入到了我梦想的领土,于是两个人融为了一体,紧得连风都无法挤进缝隙。 空气中弥着暧昧的气息,耳边是采韵轻轻的呻吟和越来越急促的呼吸,我们几乎是同时到达了巅峰,采韵不由地喊出了声,紧闭着双眼,用嘴用力地咬着我的肩膀…… (七十六) 清早,我半闭着眼睛滚下床,去上厕所,摸回床边,从眼睛的缝隙里,看见天已经亮了,采韵赤着脚,身上披着浴巾,站在窗口,凝视着远处港口的风景。 我知道采韵一直有晨练的习惯,不过没想到是这么早,她是早起的鸟儿有虫吃,我是只懒虫,早起会被鸟吃。 所以,咚的一声,我重新倒在床上,采韵回头微笑地看了我一眼,又回头凝望远处的风景。 我眯着眼睛,看着采韵,昨晚太忙,只来得及用下半身来思考,现在终于可以用我的心和眼来欣赏她了。 桔色的阳光恬淡地撒在采韵的身上,似乎是那么的不经意,却又那么的和谐地融为一体。采韵拿着手机在拍着旭日初升,她的侧面是那么的美丽,仿佛是诗人妙手偶得佳句,又仿佛是琴手浑然天成的绝曲。 想起一个诗人的诗句:“你在桥上看风景,看风景人在桥上看你,明月装 饰了你的窗,你装饰了别人的梦。” 现在应该是,你在窗